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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上帝的律法

你当领受他口中的教训,将他的言语存在心里。 伯22:22

自然界的万物,自浮游于阳光中的微尘直到太空中的诸世界,莫不处于律法之下。自然界的秩序与和谐,也都有赖于服从这些律法。同样的,也有伟大的公义原则管理着一切具有理智者的生命,而全宇宙的福祉就在乎遵循这些原则。在这个世界尚未受造之前,上帝的律法就已经存在了。天使都受其原则所管束,而为要使地与天得以和谐起见,人也必须服从这神圣的法度。基督曾在伊甸园中向人类阐明律法的条例,“那时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众子也都欢呼。”(伯38:7)基督在地上的使命并非要废掉律法,乃要借着他的恩典而使世人转回服从律法的条例。

他的使命就是要“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2)他乃要启示律法的属灵性质,展现其广泛的原理,并阐明其需要永远遵行的义务。

世间最尊贵最温文的人,也不过是基督的品德之神圣优美的模糊反映而已;耶稣──天父本体的真像,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克己的救赎主,借着他寄居于世的仁慈的人生,已将上帝律法的本质活活地表现出来了。在他的生活中,显明了那自天而生的爱──基督化的原则,乃是永恒正义之律法的基础。

圣书乃是向人显示的上帝的旨意。它是品格的唯一全备标准,阐明人在任何生活环境中应有的本分。

我们应该安排我们人生的每一个细节,以致能毫无畏惧地将我们的心在他面前赤露敞开,将我们的需要都告诉他,并心里相信他要听我们的祈求,赐给我们恩典和力量,以实行圣书真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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