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2.与主同活-707颂赞诗歌
- 附录672-707
- 2020-06-19 09:59
伴奏
原唱
第682首与主同活 Living With the Lord 曲谱采用美国作曲家斯蒂芬柯林斯.福斯特(Stephen Collins Foster,1826-1864)1851年所写的《故乡的亲人》(old folks at home)自1935年以来它被作为佛罗里达州的州歌。 真快乐, 真快乐,与基督天天同活, 这样的 真快乐难述说天天与基督同活。 哈利路亚!哈利 路 亚!属天的生活, 真快乐, 真快乐与基督天天过荣耀生活。 福斯特生于美国北方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父亲是一位社会活动家, 喜欢音乐,业余拉小提琴。他在家中十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九,大家都疼爱地叫他“小斯蒂芬”。因为家中并不富裕,所以自小几乎失学在家,但他喜欢阅读及热爱音乐。6岁时,在帽子上插根羽毛,打着鼓,吹着《友谊地久天长》的口哨,模仿军乐队队员在路上走。7岁时,母亲带他到乐器店,他随手拿起一支银笛,稍微摆弄一会儿,便吹起了《哥伦比亚之歌》,而且吹得很出色,使在场的人都大为惊奇。他没有跟任何人学过音乐,只不过他唱过或吟诵过许多诗歌。不知他从哪借来一本音乐书,每天爱不释手地用心读。十四岁,他考入中学,他越来越喜爱音乐,经常与好朋友一起重唱或重奏。并为四支长笛写过一首圆舞曲,大家一同演奏。青少年时期与哥哥等合组一个音乐社,名为“方桌武士”,在其十八岁时写下其生平第一首歌《打开窗扉的爱》(Open The Lattice Love)。 1846年他20岁时,在一家书商工作,那时写了脍炙人口的《噢苏珊娜》(Oh!Susanna),1848-1849年,22-23岁时写了有名的《尼得叔叔》(Uncle Ned)及《妮莉是一位淑女》(Nelly Wasa Lady),至1850年,24岁时已完成了12首歌曲,并于同年与珍妮(Jane Denny MacDowell)结婚,并决定成为一位专业作曲家。 1851年间,是他生活美满与快乐的时期,在那时创作了有名的《故乡的亲人》,成为当时游子最喜欢唱的歌。1852年,至南方的新奥尔良补度蜜月,1853年迁居至书商较多的纽约,当年写了闻名的《我的肯塔基故乡》(My Old Kentucky Home,Good Night),1854年,为妻子珍妮写了动人的歌曲《金发的珍妮》(Jeanie Withthe Light Brown Hair),1855年因双亲去世而搬回匹兹堡。1851-1854年是他歌曲创作的多产时期。1855-1860年,因双亲与好友陆续去世,他的写作陷入低潮,生活也变得拮据,在此期间为了偿还负债,曾以150美元卖掉一首歌曲。 1860年,他再度只身前往纽约,当时南北战争一触即发,忆起当年珍妮家中之黑仆,他写下《老黑奴》(Old Black Joe),此曲成为南北战争期间黑奴的精神支柱。1860-1864年只身在纽约期间,他的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并时常乏人照顾,1864年1月13日,他因连日持续高烧不退而无法起床,在没人照顾的情况下意外去世,死时才37岁,当时身上只有美金38分钱。福斯特生平创作的200多首歌曲中的将近100首是在这段期间所作,包括思念其妻珍妮,之后举世闻名的《梦中的佳人》(Beautiful Dreamer)。 福斯特所写歌曲贴切地反映早期新大陆移民的欢乐与哀愁,不只当时为人们所欢迎,至今仍是人们所喜欢吟唱的歌谣。
原唱
第682首与主同活 Living With the Lord 曲谱采用美国作曲家斯蒂芬柯林斯.福斯特(Stephen Collins Foster,1826-1864)1851年所写的《故乡的亲人》(old folks at home)自1935年以来它被作为佛罗里达州的州歌。 真快乐, 真快乐,与基督天天同活, 这样的 真快乐难述说天天与基督同活。 哈利路亚!哈利 路 亚!属天的生活, 真快乐, 真快乐与基督天天过荣耀生活。 福斯特生于美国北方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父亲是一位社会活动家, 喜欢音乐,业余拉小提琴。他在家中十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九,大家都疼爱地叫他“小斯蒂芬”。因为家中并不富裕,所以自小几乎失学在家,但他喜欢阅读及热爱音乐。6岁时,在帽子上插根羽毛,打着鼓,吹着《友谊地久天长》的口哨,模仿军乐队队员在路上走。7岁时,母亲带他到乐器店,他随手拿起一支银笛,稍微摆弄一会儿,便吹起了《哥伦比亚之歌》,而且吹得很出色,使在场的人都大为惊奇。他没有跟任何人学过音乐,只不过他唱过或吟诵过许多诗歌。不知他从哪借来一本音乐书,每天爱不释手地用心读。十四岁,他考入中学,他越来越喜爱音乐,经常与好朋友一起重唱或重奏。并为四支长笛写过一首圆舞曲,大家一同演奏。青少年时期与哥哥等合组一个音乐社,名为“方桌武士”,在其十八岁时写下其生平第一首歌《打开窗扉的爱》(Open The Lattice Love)。 1846年他20岁时,在一家书商工作,那时写了脍炙人口的《噢苏珊娜》(Oh!Susanna),1848-1849年,22-23岁时写了有名的《尼得叔叔》(Uncle Ned)及《妮莉是一位淑女》(Nelly Wasa Lady),至1850年,24岁时已完成了12首歌曲,并于同年与珍妮(Jane Denny MacDowell)结婚,并决定成为一位专业作曲家。 1851年间,是他生活美满与快乐的时期,在那时创作了有名的《故乡的亲人》,成为当时游子最喜欢唱的歌。1852年,至南方的新奥尔良补度蜜月,1853年迁居至书商较多的纽约,当年写了闻名的《我的肯塔基故乡》(My Old Kentucky Home,Good Night),1854年,为妻子珍妮写了动人的歌曲《金发的珍妮》(Jeanie Withthe Light Brown Hair),1855年因双亲去世而搬回匹兹堡。1851-1854年是他歌曲创作的多产时期。1855-1860年,因双亲与好友陆续去世,他的写作陷入低潮,生活也变得拮据,在此期间为了偿还负债,曾以150美元卖掉一首歌曲。 1860年,他再度只身前往纽约,当时南北战争一触即发,忆起当年珍妮家中之黑仆,他写下《老黑奴》(Old Black Joe),此曲成为南北战争期间黑奴的精神支柱。1860-1864年只身在纽约期间,他的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并时常乏人照顾,1864年1月13日,他因连日持续高烧不退而无法起床,在没人照顾的情况下意外去世,死时才37岁,当时身上只有美金38分钱。福斯特生平创作的200多首歌曲中的将近100首是在这段期间所作,包括思念其妻珍妮,之后举世闻名的《梦中的佳人》(Beautiful Dreamer)。 福斯特所写歌曲贴切地反映早期新大陆移民的欢乐与哀愁,不只当时为人们所欢迎,至今仍是人们所喜欢吟唱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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