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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的原则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

上帝的律法,就其本质而言,乃是不变的。这律法显明其创立者的旨意和品德。上帝就是爱,他的律法也是爱。律法的两条大原则,就是爱上帝和爱人。上帝的品德是公义诚实,他律法的性质也是如此。

起初,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他是与上帝的性质和律法完全谐和的,有公义的原则写在他心上。但是人类因为犯了罪,就与创造主隔绝了。他就不再反照上帝的形象。他的心就与上帝律法的原则为敌。但“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使人类可能与上帝和好。借着基督的功劳,人就能重新与创造他的主和谐。人的心必须因上帝的恩典而更新;他必须有那从上头来的新生命。这种改变就是重生。

人与上帝和好的第一步,乃是觉悟自己的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的(罗3:20),罪人若要知道自己的罪,他必须以上帝公义的大原则来衡量自己的品格。律法是一面镜子,显明一个公义品格的完全,并使罪人看出自己的缺点。律法显明人的罪。它也宣布死亡乃是违犯律法之人的命分。惟有基督的福音能救人脱离罪的裁判和污秽。罪人当向上帝悔改他违犯律法的罪,并信靠基督救赎的牺牲。

人既重生,他的心就得与上帝和谐,并与他的律法相符。当罪人心中起了这种变化时,他就已出死入生,出罪入圣,不再违背叛逆,而是服从效忠了。

基督的门徒必须变成他的样式,──靠着上帝的恩典造就一个符合他圣洁律法之原则的品格。这就是圣书中所显示的“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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