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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七讲 “得救的经验”

     

     

     

      第二十七讲 “得救的经验”

     

      参《本会基本信仰二十七条》第10章“得救的经验”。 

      在此,我们把得救的经验和圣所放在一起来讲。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此不是作有系统性的探讨,而是稍微涉及其中的某一点。 

      一、上帝: 

      上帝做的第一步就是藉着圣灵对所有的人进行引导。(约3:16)  

      约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这就表明,世上所有的人都不同程度地蒙了光照。他们的使命就是如何回应光照!如果没有光来光照他们,耶稣也就不算他们为有罪。可是一旦有光照亮了他们,他们就无可推诿!正如约3:19所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保罗在徒17:30说:“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 

      事实上,上帝不是因为世人没有光而被定罪,而是因为光来到,但人却拒绝不接受,因此才被定为有罪!很明显,那光是指着耶稣说的。但将光带给每一个人的却是圣灵,因为圣灵引导所有的人。 

      二、人的反应: 

      人的反应是什么呢?无非有两种: 

      第一:就光。即来到光的面前,跟着光走。换句话说,就是到耶稣面前来!到耶稣面前来是什么意思?就是我愿意睁开属灵的眼睛跟着光走,因以前是瞎眼的,现在开始看见了。 

      这是人的第一步反应,就是回应圣灵的引导,来就光。 

      第二:悔改、认罪。 

      当我们愿意到耶稣面前来,他就“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我们。(参徒5:31) 

      当彼得整夜撒网打鱼后毫无所得,却因听从耶稣的吩咐而圈住许多的鱼时,他开始认识到自己是个有罪的人。他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在这之前,他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有罪。(参路5:1-11) 

      可见,人一旦跟着光,就必导致认罪与悔改。 

      事实上,光的第一感觉就是让人的心灵苏醒,让人认罪、悔改。 

      前面的第一步叫做信。尽管不明白多少,但是却愿意信。其次,也是关键的一步,就是认罪、悔改!这个部分就是称义。 

      其实,信和称义二者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区别,但是却有先后次序。人不可以说,“我先悔改,再信耶稣。”事实上,没有这样的事情!我悔改的原因,是因我信耶稣的缘故。信耶稣就是称义,称义就有悔改的感觉! 

      我个人的见证: 

      记得1994年1月6号,我看了一夜的《善恶之争》,内心深受感动和责备,为过去自己的过失和无知感到非常难受,不禁大哭一场…… 

      事实上,一个人一旦发现真理的美妙,同时在圣灵的光照之下,认识到自己污秽、有罪,一定悔恨得到死的程度。唯有如此,才是真正的悔改!只有到了这一步才算是重生。如果不到这一步是没有用的! 

      人们可能会在某一种环境下信耶稣,但是若没有经历死,怎么可能活呢?复活必须先经历死!这种死包括在心志上和感情上的死,不然不会有复活的经历。 

      其实,悔改、认罪既是一种态度,也是行动的开始。这种行动,圣经称为成圣。称义和成圣究竟有什么区别?称义到成圣很难分出界限! 

      记得我当时信主的感觉并是今天信耶稣,明天再悔改。我当时的心态是把我的偶像统统烧掉。在我自己的经历中间,没有发现称义和成圣在哪里可以切开。 

      事实上,上帝一直在带领我们,可能我们也在慢慢地回应。一旦从称义、成圣的经历中过来,我们的感情和意志也会全然地被主夺回。而这个过程就是成圣! 

      至此,我们就有了所谓得救的经验。这时,罪就不再记在我们的身上,而是记在耶稣的身上。 

      得救既是一个起点,也是一个过程;它有起点,也有终点。用数学的概念来说,得救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线。 

      事实上,圣经中的得救观就是一个线。可惜,有许多福音派人士却把得救看成一个点。他们认为,只要历史上曾发生过这件事实就行了,就可以得救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得救既是一条线,就会一直通到上帝那里。当然线是由点组成的。这条线的终点就是得荣耀。两点成一线,因为那个终点时刻没有到,我们还是必须朝着得救、得荣耀的方向前进。 

      因此,我们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谬论;我们也反对以单独的称义为唯一的得救。因为圣经中所讲的得救既包含了称义,又包含了成圣。 

     

      补 充 

     

      一、70个7与2300日有着共同的起点: 

      但9:25-27 谈的是“七十个七”的预言,其中的“定了”就是从中间“截出来”之意。那么,有没有可能截出来的这一段是中间任意拿出来的一段?还是与2300日是同一个起点呢?还是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但8:14节经文本身的说法——“到2300日,圣所就必洁净。” 

      在这节经文里面,就经文而言,说了两件事情: 

      一是时间;二是事件。至于这个事件说的是什么事情,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从这个时间来说,也是两件事情:一件是整个时间长度——2300日(年),二件是到了2300日的终点,圣所必要洁净。 

      我们发现,在2300日的异象中间,并没有说明起点以及从起点开始所要发生的事件。 

      因此,我们没有得到有关2300日起点和起点开始的事件的解释。但我们却有了关于2300日终点和终点所要发生的事件。 

      其实,到了但9章的时候,当但以理为了明白2300日异象及本国之民日后命运而在上帝面前恳切祷告时,天使前来为他作了解释;并且告诉他有关“70个7”的异象。 

      很明显,我们只要找到2300日的起点,就会知道它的终点在哪里!或者知道终点在哪一年,也会推导出它的起点在哪里!可是在但9:24-25天使前来只是解释了异象的起点——“从出令”开始,况且天使也没有明说2300日的起点。天使在此所说的起点是“七十个七”的起点。倘若“七十个七”是从其中任意一段截出来的,比如说过了一百年后截出来的一段,天使就会相应地加上一句,从出令这个起点再过了一百年,必有七十个七……否则,就不明确了。 

      所以,很明显,天使已经把“七十个七”的起点,当成了“2300日”的起点。 

      事实上,“七十个七”的起点就是“2300日”的起点。这两个起点实际上是同一个起点!这在神学上是没有争议的,无论哪一派的解释,都把“2300日”的起点等同于“七十个七”的起点,因为上下文的概念非常清楚。 

      二、时间的概念: 

      在圣经中,时间的概念有两个: 

      一个是线性的时间。它是单向性的,朝着一个方向发展前进的。相当于我们平时所说的时间(时刻)。 

      另一个是事件的概念。它相当于我们平时所说的时机。不是每一个时刻都是某一个时机,但每一个时机都一定发生在某一个时刻。 

      在新约圣经里,这两个概念用的是两个希腊词。 

      在旧约里谈到的“到两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其中的“2300日”是谈线性的时刻。即从它开始的这一刻走到终点的时刻。而“圣所就必洁净”是在谈时机,是在谈机会或事件——到1844年10月22日,耶稣进入天上至圣所,开始最后的赎罪工作。 

      可见,“时刻”和“时机”在旧约里同样有所反应! 

      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释“2300日”和“七十个七”时,也是采用的两个概念!一个是线性的时间,一个在时间段发生的事件。换句话来说,如果我们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时间的话,脱离了事件,就不可能给时间下一个定义! 

      譬如:创世记开篇提到“有晚上,有早上,事就这样成了”。说明时间一定是和事件联系在一起的,脱离了事件就不存在时间。 

      事实上,任何一个事件都是在某个时间段中发生的。 

      所以,若要给时间下定义,时间就是事件的连续发生。当然,这只是一个比较容易操作的定义。真正要给时间来下定义,可能比较更复杂,还要考虑到它的计量单位等。但是我们发现,时间总是和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时间既然是线性的,它就不可能是循环的。从哪里知道它不是循环的呢? 

      在但以理书中我们多次发现,上帝的时间观不是周而复始的,而是线性的。比如:但以理书2章中所描述的大像的预言中,但以理分别用了金、银、铜、铁、半铁半泥等预言表号,然后出现一块非人手凿出来的大石头,变成一座大山充满天下。表明自但以理所处的巴比伦时代,直到基督复临之时,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历史不可能开倒车,不可能再回到金、银、铜、铁、半铁半泥的循环状况。 

      然而,在外邦人的概念中,比如在印度人看来,人类历史可以划分为黄金时代、银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他们认为,我们现在正处在铁器时代;而铁器时代的人非常冷酷。所以,他们认为,铁器时代一结束,就又回到黄金时代。 

      我们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似乎也有这样的概念!他们常说的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又说:“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很明显,这种观念来源于印度教。因为只有在印度教轮回的观念中才有这样的说法。 

      事实上,中国的祖先们最早对于时间的概念与圣经中时间的概念是一致的,都是朝一个方向发展的。比如:在流传千百年的成语和各种古典作品中都流露出对时间去而不返的精辟论述——“天荒地老”、“光阴似箭”、“逝者如斯”…… 

      总之,圣经中的时间概念是线性的,是朝着一个方向发展的,而不是循环的;并且总是与事件紧紧相连的。 

     

      得救的经验(2) 

     

      得救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呢? 

      一、称义就是得救: 

      简单地来说,称义就是得救。但是我们发现,得救不是一个点,而是一条线、一个过程。既然得救不是一个点,它就不是一个时刻。 

      因此,我们就不可以向人发出这样的提问:“你什么时候得救的?”因为这话是错误的,圣经不承认这样的说法。 

      主耶稣在与尼哥底母论重生的道理时也曾说:“风随着意思吹……”说明圣灵感化人心的时候,人的心究竟何时被打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及至等他明白过来,这个过程早已经发生了。 

      事实上,正如重生是圣灵的工作。得救的工作也不是人做的,是圣灵的感动。正如主耶稣在约3:8节所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目前,基督教界经常谈的一个话题——“你得救了吗?”可是,他们却忽视了耶稣明明的教训。尽管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作出决定的时刻,比如,我清楚地记得我是在1994年1月6日那天,上帝的圣灵感动我。但这是否意味着这个时间就是我已经在接受圣灵感动的那个时刻呢?不一定!同样,我们并不清楚自己重生准确发生的时间! 

      《喜乐的泉源》(英227页)上说道:“每一个善行,每一个心意的跳动,每一个善意的举动,每一个小的悔改,都是圣灵引导的结果。” 

      比如:某个人本来是抽烟的,但是突然在某一天,他开始决心戒烟。这就是接受圣灵感动的结果!如果他接受了这份感动,并且付诸行动,就在他的心中产生了一个新的生命。 

      事实上,重生并不是“脱胎换骨”, 因为我们不可能“脱胎换骨”!而是心意的日益更新!尽管有时重生的人会表现出“脱胎换骨”,给人的感觉好象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但这并不表明重生的概念,而是重生的结果。重生就是指有了新的心思、意念、动机、情感、目的。心意的日益更新就是指属灵生命在不断地增长。 

      二、成圣: 

      成圣是一条线。它的起点是称义,那么终点在哪里?启22:11说:“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 

      这里提到的“圣洁”就是“成圣”! 

      事实上,成圣是没有终点的!成圣的生活,就是过一种新生命所要度的圣洁的生活。其实,将来得荣耀的生命所要度的还是一种成圣的生活!只是将来不跟罪恶打交道罢了。 

      三、荣耀: 

      圣经中除了成圣的概念之外,还有得荣耀的说法。上有一句话“荣上加荣”。不断的变,变得像耶稣的样式,荣上加荣。 

      如果我们把得荣耀作为基督徒在世上成圣的终点,那么将来就是从荣耀到荣耀的过程。正如圣经林后3:18所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反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与之相应的经文是罗1:17节——“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怀师母对此解释说:“本于信,以致于信”,就是从荣耀到荣耀,从一个品格到另一个品格。 

      事实上,成圣的过程就是追求品格完全的过程。 

      保罗在罗8:28-30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保罗在这里谈到了称义是从义到荣耀,中间并没有谈成圣的过程。很明显,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把称义和成圣视为同一个过程。 

      如前所述,一个点、一个时刻是没有办法加以定义的,除非在这个时刻发生某一个事件。同样,在称义的事上,当我们在某个时刻被上帝称义时,乃是表明以前的记录暂时被赦免,这就是称义的开始。同时又是成圣的开始! 

      那么,称义、成圣、得荣耀和受洗之间有什以关系呢? 

      四、受洗与得救: 

      主耶稣曾在圣经马可16:16说道:“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因此,很多人认为,受洗的人就是得救的人。事实是否如此? 

      1、受洗: 

      1)受洗的概念: 

      按耶稣的话来说,就是从水和灵生的。(约3:5) 

      从灵生的,是指内在的洗礼。而外在的洗礼是藉着象征性地浸入水中,然后再从水里上来。 

      2)受洗的意义: 

      象征着与主同死、同埋、同复活。(罗6:3-5) 

      受洗还是公开的一个见证——公开表明自己愿意加入教会,服侍基督,作基督福音的执事。 

      3)接受圣灵的恩赐: 

      每个人生来都有自己不同的天赋、不同的才干。受洗的时候,也是第一次接受圣灵的恩赐。 

      我们知道,圣灵的恩赐是用来造就教会。当我们受洗的时候,就是加入教会的标志。按照怀师母的说法,受洗的时候,就是被按立做福音的使者。 

      事实上,每一个受洗加入教会,每一个重生进入上帝之国的人都是传道人!所以,当我们受洗时,圣灵就已经膏我们做上帝的传道人了。 

      因此,一个人有没有得救,并不是在受洗的那一刻发生的。受洗和得救是有关系的,正如主在经上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事实上,一个得救的人,一个在上帝面前得称为义的人,一个因信耶稣而成圣的人,必要经历一个受洗的过程!因为这是耶稣的要求!他曾立下受洗的榜样。因此,我们必须这样做! 

      4)受洗也是一种象喻: 

      受洗是一种象征和喻义。一个受洗的人,表明他是得救的人。当然,他不是因为受洗而得救,而是因为得救而受洗。 

      我们知道,旧约时代的人和上帝立约时需要接受割礼。那么,他是因先受割礼而后称义,还是因先称义而后受割礼呢? 

      保罗在罗4:11引证了亚伯拉罕的事迹,清楚地阐明了割礼与称义的关系。“并且他(亚伯拉罕)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 

      同样的道理,受洗也是一个记号,印证我们因信而得救。 

      事实上,当我们说某人得救的时候,我们是说他已经踏上了得救的道路,而不是完成了得救的过程,因为得救不是一个终点。 

      2、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1)两种神学观: 

      在科学史上曾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就是所谓的“日心说”。 

      原来罗马大公教会宣讲的是“地心说”——认为地球是太阳系的中心。而倡导“地心说”的主导思想就是“以我为中心”! 

      可是后来哥白尼发明了所谓的“日心说”——认为太阳才是太阳系的中心。这样就彻底动摇了“以我为中心”的神学观点。 

      其实,哥白尼发明的“日心说”不是神学观点,而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事实上,整个自然界都不是以地球为中心的。可是罗马教皇不能接受这一事实,结果哥白尼被处以火刑。 

      当然,我们不能把哥白尼称为有道义感的基督徒,只能说他是一位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家。罗马教会对他恨之入骨,乃是因为他动摇了教会“以我为中心”的神学基础。 

      同样,在得救的问题上,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形! 

      我们所提倡的神学究竟以谁为中心?我们关心得救问题固然是好,但是这种只关心得救问题所反应的潜意识,乃是以“我”为中心的神学问题!所关心的就是“我”! 

      而“以基督为中心”的神学,所关心的则是“上帝”! 

      从“我”的中心出发,在神学上可以推出这样的表现:与我相关的第一步就是——“我是否已经得救了?”如果我得救了,就可以进入永生了。这就是“我”所要关心的! 

      如果我们以“上帝”为核心,那么我们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我是否荣耀了上帝?”相反,如果是“以我为中心”,接下来就会关心赏赐的问题——“我做了这么多好事,有什么赏赐?”…… 

      似乎上帝的恩典也是可以用代价来计算和衡量的。 

      但如果我们是提倡“以上帝为中心”的神学,那么我们所关心的就是如何荣耀上帝,而不再关心赏赐的问题!并且紧接着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赞美”上帝。启示录中向我们所呈现的就是这种状况!——“羔羊在哪里,他们就在哪里!”并且“昼夜不停地赞美上帝和羔羊。” 

      所以,正确的圣经神学观点是两者平行的观点。我们不能只强调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另外的一个方面。我们必须站在人和上帝两方面,始终以上帝为第一位,人为第二位。 

      2)上帝与人互动的关系: 

      现在我们不妨来看看上帝和人两者之间互动的关系。 

      在人什么都没有预备的时候,上帝为人创造各样的可能性,预备了得救所有的条件。所以,得救的过程所完成的事情都是由上帝来完成的。而人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人是一个什么样的问题? 

      人在互动的关系中所能做的就是接受,用耶稣的话说就是“信”!“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所以,人所能做的第一个互动关系就是要“信”。而上帝所要做的就是牺牲!上帝藉着牺牲他自己,让人得救。 

      其次,人要舍己。人若想荣耀上帝,必须像上帝一样牺牲自己。 

      事实上,人必须舍己——藉着牺牲自己,才能荣耀上帝。正如耶稣所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 

      耶稣为要救人,也是采用舍己的办法!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同样,罪人若要荣耀上帝,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舍己!难怪保罗也劝勉我们说:“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启15:4“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 

      “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如果我们以上帝的荣耀为我们关注的中心,那么赞美、敬畏、敬拜上帝,就是我们所最关心的问题,而不再是关心我们个人怎么样! 

      所以,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我们看到,它们有一个相同点,就是牺牲自己! 

      或许有人会担心:如果谈到牺牲自己,会不会有人以此为关心的核心呢?其实,不会的!相反地,他会像耶稣一样,只要能达成上帝的旨意,就算永远牺牲了,也无所谓;因他最关心的就是如何荣耀上帝!至于自己的问题,就不再是最重要的了。 

      事实上,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一连三次的祷告,为我们留下了最好的榜样。他把个人得救的问题放在其次,却把荣耀上帝,就是“照你的旨意行”放在第一位。 

      落实到神学上,“荣耀上帝”意味着守上帝的律法,按上帝说的话办事,因为上帝的律法就是表现他自己;而他自己的荣耀又是透过他的律法表现出来的!因此,我们只有遵守上帝的律法,才能荣耀他。 

      3)因信提救: 

      如果把我的得救看成是耶稣在十字架上单方面成就的历史事实,那么就会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我的信心是建立在一个历史的事实之上。正如《铁证待判》一书上所说:“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一个历史的事实之上。” 

      其实,这话只对了一部分!因为基督教的信仰不仅仅建立在一个历史的事实之上,还有相当的部分建立在将来耶稣基督要再来的事件之上!如果耶稣不再来,没有将来的事实,那么我们的信心就没有基础!正如保罗在林前15:所说的,如果没有将来复活的事情,我们的信也是枉然的。 

      所以,我们不能完全接受类似《铁证待判》一书中所说的“信心是建立在历史事实上”的说法。因为如果我们把得救看为历史的事实——“我已经得救了”,那么我现在如何,已经不再影响我的过去。我现在如何,只能影响我的将来!因为我的过去已经成为我的历史了,而这个历史的事实是谁也不可以改变的。因此,我现在可以随心所欲了!我守法也可以,不守法也可以!毕竟我的得救已成了历史的事实。这就是极具欺骗性的所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 

      尽管有很多人表面上不承认“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但他们依然把“得救”看为过去历史的事实,且是静态的。 

      然而,我们刚刚考察过,时间总是和某个事件连在一起的;而时间又是连续发生的。可是,得救是在时刻中发生的。得救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 

      因此,可能有过去得救的时刻,有过去我们的罪被上帝赦免的时刻(经验)。但无论如何,得救是有先决条件和后继条件的,否则就不会保存。先决条件是信,后面的条件还是信。正如罗1:17 所说:“本乎信,以至于信。”即从信到信! 

      如果我们从前是信耶稣得救,那么后来还得因为信耶稣而生存。所以,义人必因信得生! 

     

      那么,究竟什么是“信”呢? 

     

      保罗在加6:15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在加5:6又说:“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意即受割礼与不受割礼都没有关系,要紧的是作一个有信心的人。  

      另外,保罗在林前7:19又说“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 

      按照上述保罗的逻辑:一个有信心的人,就是一个新造的人;而一个新造的人,就是一个守上帝诫命的人。因此,信心就表现在守上帝的诫命上。换句话说,如果你不遵守上帝的诫命,就表明你没有信心。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两个有趣的问题: 

      对于一个罪人来说,他所能提出的最大最好的问题就是——“我当如何行,才能得救?” 

      而对于一个义人来说,他所能提出的最好的问题是——“我当如何行,才能荣耀上帝?”正如保罗在林前10:31劝勉我们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 

      可见,在这中间出现了两个阶段。当一个人处在罪人的光景时,他应当关心的是如何解决罪的问题,如何使他的罪得到赦免,被上帝称为义。 

      其实,从罪中得救和被上帝称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及至一个人的罪被赦之后,接下来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最好地度一种荣耀上帝的生活。 

      3、完全: 

      前面我们提到,重生并不是指身体的“脱胎换骨”(佛教语),而是心意上的更新。 

      在得救的过程中,自然会涉及到“完全”的问题。教会为此争论不休! 

      怀师母在《基督比喻实训》(英文67面)一书中曾提到:耶稣什么时候能回来?就是当他地上的子民,能够完全重现上帝品格的时候,耶稣就回来了。这是一段非常有名的论述。 

      那么,究竟什么是“完全”? 

      1)完全的概念: 

      所谓的“完全”就是尽善尽美、毫无瑕疵。这是从绝对的层面上来说的。 

      还有一种是相对层面的说法。比如:一个三岁的小孩能画一张象样的画,对于他这个年龄段来说,画得已经算是很完美了。这是相对的完全。 

      那么,相对的完全和绝对的完全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很明显,这两者是一种相似却不相等的关系,甚至是无限地接近。 

      怀师母曾以一句精辟的话论到什么叫“天国”!她说:“天国就是在基督里无限地接近上帝。”(参《历代愿望》34章) 

      事实上,绝对的完全只能存在于上帝的身上。而人的完全总是相对的! 

      因此,耶稣在太5:48曾教导我们说:“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就是指在品格上要和天父完全相似。 

      太5:43-48说到:“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路6:35-36也有相似的记载:“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 

      太5:48提到,上帝是完全的,所以你们要完全。而路6:36却说,上帝是慈悲的,所以你们要慈悲。 

      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么做呢?路6:36所说的“慈悲”是不是对太5:48“完全”的解释呢? 

      事实上,这二者是在同一个语境下说的。 

      太5:39-41“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路6:30-31,34-36“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 

      诗19:7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 

      这里说到,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说明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说明上帝是完全的。因为上帝的律法是上帝亲自制定的,是他完全品格的写照! 

      那么,我们靠什么来遵守上帝的诫命?靠一种慈悲的心怀和态度来遵守! 

      其实,正如圣经所说:“上帝就是爱”;同样,上帝的律法也表现上帝的爱!正如耶稣曾在太22:37-40中所归纳并指出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可见,“爱上帝、爱人如己”乃为律法的两大总纲。 

      上帝的律法既是完全的,我们就要按照完全的标准和要求来遵行。否则,就不能达到完全!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上帝的律法就如同一块“模子”,我们只有把自己完全地放到这个“模子”里,才能变得完全。 

      所以,我们要存着慈悲的心怀去饶恕人,正如上帝存着慈悲的心意,一再地饶恕了我们一样。 

      上帝的慈悲表明了什么呢?其实,就是上帝的爱!正如罗5:8指出:“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罗5:10说:“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由此看来,慈悲所显明的就是爱!这种爱的显现是让我们得救。 

      所以,当一个人追求完全的时候,就是本着一种爱心来照着上帝律法上的要求行事为人。这就是所谓地作一个完全的人!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表述。 

      但是令人困惑的是,上帝不可能接受相对的完全而救人,上帝只能接受绝对的完全。如果一个完美的上帝能接受不完美的人,就表明他不完美。因此,他不可能接受这种相对的完全! 

      可是,我们所能做到的只可能是相对的完全。因此,无论我们做得多么完美,都不可能被上帝接受。因为上帝只能接受一种完全——基督的完全。 

      2)如何获得完全: 

      我们怎样才可以获得基督的完全呢?换句话说,我们怎样才可以获得基督的义呢? 

      只有通过“信”!而这种“信”,又表现在遵守上帝的律法,照耶稣为我们所留下的脚踪行。 

      有人或许提出疑问:信耶稣与信他的义在本质上有区别吗?表面上似乎有区别,其实并没有区别! 

      在我们刚开始接受信仰时,我们可能只知道“信耶稣”。信耶稣的这个“信”,使我们来到上帝面前,并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可是后来,我们也是因着信耶稣的这个“信”,使我们能照着耶稣的样式去行事为人。 

      如果说,前面这种信耶稣的“信”是一颗种子,那么后面因信遵守上帝律法的这种“信”,就是前面种子所发的芽。这是一种必然!其实是这颗种子生长的不同阶段而已! 

      因此,当我们说,只要信耶穌就行了,这句话本身是对的!但是我们需要说明的是——信耶穌意味着要守他的律法,照耶穌的榜样去行。 

      事实上,信耶稣和守他的律法是同一件事的不同阶段的表述。信耶稣是总的表述,而遵守上帝的律法是实际的表现。 

      其实,信耶稣的“信”是因爱耶稣所产生的。我们之所以要守诫命,是因为爱律法。唯有爱,才能遵守律法!这和爱耶稣是同一回事! 

      主耶稣在约14:15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在约15:14 主耶稣又说:“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耶稣的意思是说,你若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就要照我说的去办。你只有遵守我的律法,才能表现你爱我;你不遵我的诫命,就表明你根本不爱我、不信我。 

      因此,信耶稣和爱耶稣最终都落实在遵守上帝的诫命上。 

      事实上,我们因为爱耶稣,所以称耶稣为我们最好的朋友。 

      我们知道,耶稣不在律法之内,因为诫命是耶稣所赐的。但是我们要表现对他的爱,还是要通过遵守律法来表现的。爱耶稣绝对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 

      这样看来,我们在谈论有关得救和完全的问题时,虽有圣经的根据,但落实到实处的最核心的两句话——守上帝诫命和对耶稣的信心。两者缺一不可! 

      犹24“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上帝。”英文的意思是说,耶稣将所有的人都一个一个隆重地推荐给上帝。但这些人必须是无瑕无疵的。 

      所谓的“无瑕无疵”,并非表明我们的品格已经达到无懈可击、无可挑剔的地步。而是耶稣用他自己的义来把我们介绍给上帝。 

      正是因为我们是耶稣推荐的人,所以上帝不看我们的义,却看在耶稣的义、耶稣的面子,接纳我们。 

      因此,将来耶稣要把我们一个一个地推荐到上帝面前,而上帝不看我们,因我们只有相对的完全,没有绝对的完全。所以,这种所谓的“无瑕无疵”是基督的完全。正因这样的缘故,教会里时常有这样的争议——“你完全了吗?” 

      3)完全与得救: 

      当別人问施洗约翰:“你是以利亚吗?”他回答说,“我不是”。但耶稣却说:他是! 

      同样,现在有人问我们,你完全吗?我们都说,不是!因我们只是相对的完全,只有耶稣才是绝对的完全!然而,在上帝看来,只要你是按照基督的“模子”塑造出来的,尽管你只有相对的完全,但他依然看你是完全的,因为你是照着完全的“模子”模造出来的。 

      所以,尽管连你自己也不承认,但耶稣承认!正如施洗约翰不敢承认自己是以利亚,但耶稣却承认他。 

      事实上,到末世也有一批不敢承认自己是完全的人,但是在上帝眼中却被承认。最后,还有一批十四万四千人,也是靠着基督,获得完全的。尽管他们自己不敢承认,但上帝却认定,这班人是完全的。 

      所以,追求完全和成圣是得救必然的结果! 

      事实上,如果一个人不追求成圣,不愿度一种圣洁的生活,不按上帝的要求,不遵守他的律法。其结果一定是不得救的。 

      4)使徒时代与末后时代教会的不同: 

      或问:为什么在当时犹太人悔改的时候,新约圣经没有谈遵守律法的问题呢? 

      因为在那时不存在守不守律法的问题,犹太人当时把上帝的律法抬得无限高! 

      所以,对于当时来到教会的人,就不需要谈守律法的问题了。这就如同今天我们加入教会后,不需要再问信不信耶稣的问题一样。但在当时摆在众人面前唯一的问题就是——“你信不信耶稣”? 

      因此,在使徒时代,他们只强调一样,那就是信耶稣;因为耶稣在当时不被众人接受! 

      遗憾的是,当时保罗向哥林多教会所讲的一句话,却在今天经常被人误解。保罗说:“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 

      请注意,保罗在此所说的是“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但现在有许多人传福音,只谈十字架,不谈基督的榜样。 

      我们知道,透过十字架,人只能看到牺牲的基督。如果我们只传讲十字架,就看不到复活,看不到希望。因十字架上只有绝望,毕竟耶稣是在绝望中死去的。但是基督如今仍旧活着! 

      如果我们所传的象保罗所说的——“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就让我们看到了基督的神性、降生、受难、复活、在天上的工作,以及他的一切…… 

      因此,我们始终需要强调的是,圣经的真理总是平衡的,我们不能厚此薄彼,只言其一,不及其余!当我们本着圣经的教训,传讲“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时,透过十字架,我们既能看到基督作为罪人的替身,被上帝的律法定为有罪;同时,我们透过十字架,也能看到上帝对罪人不变的爱和上帝诫命的永恒性、不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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