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圣经导读 > 遍览圣经 > 新约巡航 > 罗马书 >
  • 文章列表: 第一讲:绪论 | 第二讲:福音与福音的框架 | 第三讲:福音与审判 | 第四讲:律法的义与人的信 | 第五讲: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范例 | 第六讲:和好与称义 | 第七讲:亚伯拉罕:两种奴仆 | 第八讲:我的争战 | 第九讲:属天的帮助 | 第十讲:上帝的拣选 | 第十一讲:口里承认,心里相信 | 第十二讲:上帝丰富的智慧与知识 | 第十三讲:更新变化 | 第十四讲:担代与接纳 | 第十五讲:炽热的 | 罗马书视频15集 |
  • 《罗马书》第八讲:我的争战

    作者 | 王敬之

    各位弟兄姐妹,大家平安!感谢主,我们一同透过网络来敬拜我们在天上的父。今天我们要继续学习《罗马书》,重点是《罗马书》的第七章。

    ■ ■ ■ ■ 

     

    开始祷告

     

    天父上帝,我们满心地感谢赞美主!感谢主赐给我们《圣书》,感谢主赐下的安息圣日,让我们每周能够有机会进入主的安息,来预尝天国的平安、喜乐。主啊,今天我们继续学习《罗马书》,恳求圣灵与我们同在。献上祷告,奉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主题经文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7:15

     

     
     
     

    1

    重生的比喻

     
    《罗马书》的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实际上形成了《罗马书》中一个核心的环节。这个核心的环节,主要说明什么叫作悔改,什么叫作重生?就是出死入生,以及侍奉罪恶、作罪的奴仆和作义的奴仆两者必有的结局。
     
    第六章以简单的比喻,说明了受洗所预表的含义,说明旧人的死和新的生命所要具备应该有的样式;说明了罪的奴仆和义的奴仆之间的区别,以及两者的结果。
     
    第七章继续说同样一件事情。但是第七章又把重点放在旧人是如何死去,新人是如何得生的,这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一个过程?中间经历怎样的一个交战?
     
    而第八章则是沿着这条思路,进一步说明属肉体的心和属上帝的心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我们顺服圣灵必有的结果。这中间有一个非常长的等候过程,那么是什么来支撑着我们?所以,第八章结尾就以上帝的爱,作为推动我们在新的生命中学效基督的榜样的动力来源。
     
    第七章常常是大家喜欢拿来讨论的一章。有人说:《罗马书》中的问题,一切问题中的问题,最艰深难懂的问题,就在第七章。也有人把第七章分为两段,把第1~6节继续放在第六章中间;然后第七章的第7~25节,可以单独成篇。这样的分法也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在第六章和第七章里,他用了两个比喻来说重生是怎么一回事儿。
     
    罗6:19“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说明了第六章的讲法,是按照对常人的讲法。这个道理在第七章又换一个说法。罗7: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因此,第七章有人认为是对犹太人说的,因为犹太人明白律法,而外邦人不明白律法。
     
    在第二章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的区别。罗2:11~12“因为上帝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由此看到“明白律法的人”,似乎可以认为是指着犹太人而言的。那么对犹太人要讲什么事儿呢?还是讲前面那件事情,我们在罪中死,在基督里活;我们向罪死,向义活。还是要讲悔改、重生。但这次要打一个比方,和上次不一样的是,这次是用婚姻来作比方。我们为了要明白婚姻的比方,就有必要把第六章究竟是什么死去了、是什么活过来这件事情弄清楚,第七章第1~6节就不至于糊涂,不至于弄不清。
     
    罗6: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说明死去的是我们。是我们的哪个部分死去呢?死去的不是我们的肢体,而是我们的心。什么样的心呢?旧人的心,我们的旧人。我们的旧人是属什么的?属肉体的。
     
    第19节说,你们肉体还软弱的时候,我照着常人的话对你说,你有一颗属肉体的心。第6节说,我们的罪人、我们的旧人死去,与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那么复活的是什么呢?复活的不是肢体,而是复活一颗新造的心,一颗刻有上帝律法的心。旧人曾经将肢体献给罪,服务于罪、作罪的奴仆;新人将肢体献给新的主人——基督,服务于基督,作义的奴仆。
     
    第六章的比方,是要说明《以西结书》第十一章所说的,又在第36:26节重复这一段经文。结11:19“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
    结36:26“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
     
    所以死去的旧人,不是我们的肢体死去,而是我们的“石心”死去。上帝就给我们一颗“肉心”,一颗“新灵”。上帝把新的灵放在我们里面,把新的心放在我们里面,把原来的石心——没有刻上帝律法的心去掉,也就是把那颗旧我、老我的心去掉。
     
    我们所说的悔改重生,就是指把旧我的心治死,让圣灵在我们心中生出一个新的心、新的灵。肢体是同一个,但是有两个不同的心,分属不同的主人。我们的旧我、老我的这颗心,是属于罪恶;而新生的我,这颗心是在基督里新造的,是属于基督。因此,保罗在第七章就把这样的过程换一个方式,用婚姻来打比方,说明这个旧我的死去和新我的产生。
     

    2

    用婚姻比喻重生

     
    第七章开宗明义说:罗7: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保罗说,我前面用常话说,现在对你们这些明白律法的犹太人说,你知道律法管人是你活着的时候,你若死了,律法就跟你没关系了。
     
    罗7: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我们知道男女结合,需要婚姻,需要法律的承认,所以在各个国家都有婚姻法。你要去登记,法律才认可你们是合法的夫妻。当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女人叫作“有夫之妇”,这就是丈夫的律法。“丈夫的律法”称你为有夫之妇。如果丈夫死了呢?你就是没有丈夫的,就是寡妇,你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不再是有夫之妇了。如果你再嫁人的话,法律就管不着你了,因为你不是有夫之妇,就可以再嫁人。这时的法律不会定你为“奸淫”,不会定你为淫妇,而是允许你重新组建家庭,重新结合。这个道理非常简单。
     
    罗7:2-3“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这个地方叫人费解的就是“丈夫的律法”,简单说就是“有夫之妇”的意思。就是这个女人,在法律上来说是有丈夫的,这就是丈夫的律法。但如果丈夫死了,就不再是有夫之妇,这时她再嫁人,也不算是淫妇,可以归给别人。那归给谁呢?
     
    罗7: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在此直接说出死去的是谁?死去的是你们。就是你们的旧我、老我,你们原来的那颗没有上帝律法的石心。属肉体的心,使那个“丈夫”死了;原来你是活在石心,活在旧我和肢体中间。原来的老我和肢体联姻嫁给谁呢?嫁给了罪。
     
    而现在你原来的丈夫死了,罗6: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现在这个丈夫——老我死了。女人在这里是什么?就是我们的肢体。肢体和原来的老我结合,就成为罪的奴仆;现在这个肢体与新的我结合,这个新的我是谁?他说:你现在嫁给基督。
     
    加2: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老我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肉身在肢体中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保罗的语言是一贯的。我们要死去的就是老我,要活出来的是新生,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为什么说“活着的不再是我”呢?是因为“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为什么说“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呢?因我已经把自己献给基督了,基督在我里面作主作王,主宰我的生命,我甘心乐意,《一切全献上》唱这首歌可不容易,歌好唱,事情难做。一切全献上,让基督在我里面作主、作王,因此现在活着的就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而新的我在肉身活着,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信上帝的儿子而活。这话是比较清楚的,就是新生的我嫁给基督了,新生的我归附基督,让我的肢体、我整个人都听命于基督。
     
    罗7:4“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为什么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因为你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被钉的身体,与他同死。这样,我们可以归给谁?“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第六章已说把我们献上。罗6:5“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这是一个新的联姻。
     

    3

    重生的错误理解 

     
    第7章继续说,这就是你们新的我、新造的人归给耶稣,你们整个人与他进行新的联合。有许多神学家在读到这个比喻的时候,弄不清死的究竟是谁?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天恩出版社出版过一本书《罗马人的福音:罗马书原文诠释》,作者是马有藻。在写到第七章的时候,有这样一段话:“在诠释律法的功效时,保罗以人人皆晓的婚姻律为喻,旨在解释律法对现今犹太人已无效率。”说律法对犹太人没有效率了,为什么呢?因为律法已经死了。有很多人就跟着这样的说法,包括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中一些比较跟时代潮流的,
     
    也有人主张这个“丈夫”就是律法,这个律法死了。甚至于有一些比较传统的牧师、传道人也跟着这样说。这是违背基本的人伦常识的。人能够和律法结婚吗?那曾经确认你和旧的丈夫结婚的是律法,但当你的丈夫死了,同样是这个律法,能允许你再嫁给新的人。这中间死去的不是律法。罗7:4非常清楚的说是“你们”,“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如此明确的经文,没有读懂,非要自己去顺着对律法的厌倦。有很多人读《罗马书》,是因为《罗马书》而把律法废掉了。
     
    因为“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罗3:21),我们现在“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这种错误的对律法的认识。于是把这种错误的认识延伸到第七章,说既然我们不在律法之下,律法死了,我们才得自由;律法不亡,我们从何得自由。
     
    很明显可以看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错在哪呢?错在根本不明白悔改、重生。悔改,是要离罪成圣,脱离罪恶,而不是脱离律法。不是要把律法废掉,好让你自由。耶稣来,是要使律法为大、为尊,他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但又给予信徒力量,让他们遵行上帝的律法,作顺命的奴仆,如此简单而已。
     
    罗7:4已经点清楚了,如果对第7:1~3节所说的“丈夫还活着”的“丈夫”是谁,有疑问的话,那第4节告诉你,就是“你们”,就是你们的旧我。“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罗7:2),说明丈夫不是律法,对吧?第2节已经说清楚,是律法约束男人和女人。死去的是丈夫,不是律法;是罪人死去了,是老我死去了。
     
    而新的我不受制于罪的约束,可以和基督联合,效法基督的榜样,让基督在我身上作主、作王,成就“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也要求我、激励着我将一切全献上,让基督在我里面作主、作王。
     

    4

    重生的目的 

     
    这样,当我们归于基督的时候,我们就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目的是什么呢?目的是叫我们结果子归给上帝。第六章说了我们要结果子,要结什么果子呢?罗6:22“但现今你(我)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这成圣的果子归给上帝),那结局就是永生。”
     
    因此,第六章、第七章的前面这几节经文,其实就是讲同样一件事情,就是旧人的死亡和新生的生命。但是他用了两个方法来讲,前面用受洗的方式,说旧人死了;现在换一个方式,说丈夫死了,那这个女人(肢体)可以再嫁。第六章说旧人死了,你把肢体献给谁,就作谁的奴仆。之前你把肢体献给罪,你就作罪的奴仆;现在因新生的我在肢体中作主,把肢体献给耶稣、献给义,他就要结成圣的果实,结局就是永生。他就成了上帝的仆人,就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
     
    罗7: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我们在属肉体的时候,因我们肢体中的恶欲、罪性继续地发展,结果结出死亡的果子——因犯罪。而罪的工价就是死。所以,我们在属肉体的时候,就顺着肉体的律,结果犯罪结出死亡的果子。
     
    罗7: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请注意,这里说死去的是谁?还是我们,不是律法死了。死去的丈夫是我们,是我们的老我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脱离了律法的什么?脱离了律法的定罪。你的老我现在已经死了,律法不管他了。因此律法就给你自由,你脱离了律法对你的定罪。)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心灵”或作“圣灵”),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上帝的律法是属灵的。罗7: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所以,既然老我已经死了,我就脱离罪了,律法不再定我的罪。新的我就可以照着新的样式,什么样式?照着律法的样式,因为律法、诫命是属灵的。照着新灵的样式,不是照着仪文的旧样(不是身上行一个割礼就完事了,不是这样的),而是要从内心遵从上帝的旨意。因为有上帝的诫命,上帝的律法刻在我的心版上,我们要效法这个道理的模范。哪一个模范?基督是我们道理的模范。
     
    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要有新生的样式。因此,第六章、第七章就是在讲这件事情,讲我们因信称义以后,不是要继续地活在罪中。因为你已经死了,不要再活在罪里了。那要活在哪儿呢?要活在义中。活在义中的规范是什么?上帝的律法、上帝的诫命。不是我行了割礼这个仪文律法,就叫有新的生命了。我现在归给基督,不是要受割礼。不照着这个,照什么?照心灵的新样!
     

    5

    诫命和律法的功用

     
    保罗再描写心灵的新样是什么。第7节往下就转向对诫命和律法的讨论。罗7:7“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你照着新的样式,那律法不是罪;律法也没有死,死的是那个老我,我的旧心死掉了,现在有一个新的心。因为律法让我知道什么是罪,不是叫律法死,而是我要死,我的老我要死。
     
    第7:7~25节所讨论的,在神学上也有很多人有先入为主的概念,说这是在讨论保罗究竟是在悔改之前的经历,还是悔改之后的经历。我们在此把第七章再看一下,就知道保罗不是在讨论他自己,他是在讨论一个人类共同的经历。
     
    请看罗7:1“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这里说“你们”,这是第一个代词。然后把“你们”在第5节又变成了“我们”,“我们属肉体的时候”,人称在这里有变化。“我们”到了第7节,前面说“我们可说什么呢?”后面就说“我就不知何为罪”。所以,这个“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你们”,而“你们”就是“大家”,“大家”就是全人类。因此,这些人称上的变化,你不要一看见出现了一个“我”字,就是指的保罗。你看上下文人称的变化,很清楚,这个“我”是指普遍的人而言。
     
    由此可见,所谓神学家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是吧?他首先来一个命题,这是保罗在说悔改之前还是悔改之后呢?因为他局限于看到这个“我”,就以为保罗是讲自己,不去看第7节经文中“我”是从“我们”转过来的,第1节经文里就有了。罗7:7“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这个“我”不就是从“我们”而来的吗?
     
    所以,神学家没什么了不起的,大家也不要下决心努力去做一个神学家,没必要。神学家他们也是人,是糊里糊涂的人,没几个清楚的,都需要有圣灵的光照,人才能得清晰。牧师、传道人也一样,连大先知以利亚都是跟我们有一样性情的人。我们都是糊里糊涂的人,没有圣灵的光照,什么都不懂。
     
    罗7:8-9“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这两节经文也真叫人伤透了脑筋。你看我以前活得好好的,但是律法一来,我完了。律法活了,诫命活了,诫命一来,罪就活了,我就死了。
     
    没有律法的时候,罪是死的,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我在此给大家讲一个物理上的概念。物理上有一个学问,叫做光学。光学讨论什么东西呢?光学本来是讨论我们是怎么看见的,我们的眼睛和我们所看见的事物中间有什么样的联系?你怎么看得见的?有些人一开始就讲,我能看见,是因为我有眼睛啊,我的眼睛有这个功能,它让我能看见东西。
     
    其实不然,研究光学的人后来发现了(中西方都有,中国较早有记录的,墨子他就明白了)。墨子明白不是因为你有眼睛,你就能看见,那你在黑暗的时候为什么看不见呢?一片漆黑,你啥都看不见,那东西是不是还在?还在的。可是你看得见吗?看不见。你眼睛在不在?在。为啥看不见?因为没有光。这样说来,叫你能看见的是因为什么?因为光的出现。没有光,你啥都看不见。同样,以前没有律法,罪可是死的(我啥都看不见);现在律法来了(我就开始看见了),罪就活过来了,我就死了。
     
    律法是什么呢?诫命是什么呢?箴6:23“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诫命就是光啊。诫命一来,那光线一射过来,空中的灰尘你都看得清清楚楚;没有光线或光线不强的时候,你看不见它。所以诫命一来,把罪照出来了。我对着这一看,在诫命的光照之下,我的罪就活过来了;我的罪活过来了,那我就死路一条啊。罪的工价乃是死。我现在睁眼看到,在诫命的光照之下,我犯的种种劣迹斑斑的罪恶,一件一件地被照亮,活过来了,可是我呢?我就当然死了。
     
    罗7:10-11“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句话表面读来好像是说罪把我杀了,是罪在引诱我。我们结合第六章可以看到,原来是老我把我的肢体献给了不义,作了不义的器具,所以我成了罪的奴仆。并不是罪直接作的,罪本身没有决定的能力。但是,当我把自己献给罪的时候,罪就在我身上作王、作主。罗6: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所以,我以前怎么样?我以前把自己献给罪了,罪带领我去犯律法,犯诫命。我在罪中生活,结局就是死。因为是罪把我给杀了,我作了罪的奴仆,我不得自由。罗7: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是我犯的罪,是我犯了律法,所以我被律法定罪,这是应当的。
     
    罗7: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不是律法叫我死,是因为我犯罪了。)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律法是上帝公义的标准,律法把上帝的品格向我们显明。可我是属乎肉体的,我是与上帝为敌的,我所行的,是有悖于上帝律法的。这样看来,在诫命的光照之下,罪就显得更加可恶了。
     

    6

    灵与肉的交战

     
    罗7: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那属乎肉体的是怎样一个情形呢?罗8:6-8“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所以,原来我住在肉体里面,我属乎肉体,我就专门跟上帝对着干。这就是属肉体的,这就是属罪的。但是,并非我愿意这么做。
     
    保罗说,我原来没办法,我是属乎肉体,卖给罪了,罪是我的主人,我作了罪的奴仆。罗7:15“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就是说在我里面有两样东西,我真正的理性还是向善的。因为上帝普遍的恩典,让我们生出对罪恶的厌恶。“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创3:15),上帝把这份向善的心赐给我们。恶恶向善,(就是厌恶罪恶,喜爱良善)。但是,因为我属乎肉体,虽然立志(保罗在后面就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的肉体软弱了。罗6:19“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因为你的肉体里少了一个作主的。肉体软弱,行不出我们理性对善的追求,行不出来的。
     
    罗7:16“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因为理性上我知道什么是好的。律法是善的,我理性上还是同意律法的。
     
    7:17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因为我卖给罪了。就如同一个重生的我,“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我现在所有的信誉,都记在耶稣基督的帐上。那我服从罪的时候,我也把我所有的罪恶记在罪的账上。因为有它作主,在我生命中作王。
     
    罗7:18-20“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为什么说是罪作的?因为本来你心中有自由的意志,但是我们被罪恶所辖制,把肢体献给罪了,作了罪的奴仆,我就失去了我的自由。
     
    罗7:21-23“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这段经文就点出了在我的旧我中间、在我的自然人中间,有两个律:一个是情欲的律——肢体中的律。我的味觉、我的听觉、我的视觉、我的五官,牵引着我;爱、恨、情、仇,从这些通道牵引我。我内中还有一个律,就是我的理性。我的理性可以想明白,但是我常常不是理性胜过情欲,而是理性常常作了情欲的奴仆。
     
    印度人把人生的这种冲突画了一幅画。画中五匹马,五匹马拉着车,你坐在马车上面。你是让这马拉着你走呢,还是你拉着马的缰绳?我们的五官就像这五匹马,常常拉着我们走,我的理性就坐在马上面。那我又从哪儿获得能力,藉着理性来控制我的五官、我的感官呢?印度人没有说清楚,他只是把这个矛盾用绘画的方式画出来。
     
    而保罗却把这个苦喊出来了。7:24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我身不由己呀!我爱吃这个,我爱吃那个;我的眼睛看到好看的,我就想要;我控制不了,我的心思都被我的眼目、被我的肉体所牵引。眼睛看不尽、心也想不完。我能吃的非常有限,吃多了受不了;我能享受的非常有限。但是情欲的牵引,让我感觉到情欲和理性的交战,总是情欲占上风,理性毫无能力。
     

    7

    战胜罪恶的方法

     
    保罗总结一个新生的人的喜悦。感谢主!7:25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在我的旧人、老我中间,原来的问题在哪儿呢?原来的问题就在于我的内心。我虽然有追求,但是我的肉体顺服了罪,所以我常常败下阵来。靠着耶稣基督,我就能得胜;靠着耶稣基督,我就不再顺服肉体,而是顺服圣灵了。
     
    罗8:1-2“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原文这里“在基督耶稣里的”,有一个定义,就是罗8: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可是,中文译本翻译的时候把这句话弄丢了。雅各王版本翻译的时候,这句话还在:罗8:1“如今那些在耶稣基督里不顺从肉体,只顺从圣灵的人,就不被定罪了。”这就说出了第七章感恩的地方在哪里。
     
    没有圣灵的出现,我真的是苦啊。我的理性战胜不了我的情绪;我内在的那颗石心,战胜不了我的肉体,所以我非常的苦。但是现在基督来了,我就有救了。
     
    加5:16“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为什么?我单独的理性是有限的,是没有力量的;它虽然可以立志向,但是没有行出志向的能力。现在圣灵来了,它就多了一个力,因为情欲现在不再和我的理性相争了。
     
    加5:17“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你们”是指的谁?是指你的内心,你的情欲胜不过圣灵。当我把我的肉体献给基督的时候,圣灵就在我中间作主,圣灵不是那软弱无力的理性。理智常常会变得无智,但是圣灵加的能力,就能让我们胜过肉体的情欲,不去作肉体所要让你作的事情。
     
    所以,在保罗这一段描写的经历中,他虽然说得很复杂,描写了人生的苦,基督却能带给人自由。基督带来的自由,就是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可以不再顺从肉体,而选择顺从圣灵,选择顺服上帝的律法。你顺从圣灵,圣灵又是怎么来帮助你的呢?这些问题就留待第八章来进一步说明。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
     
    今天这一课比较长,愿主帮助我们好好地体会。第七章被大家常常误解,主要是没有搞清悔改、重生是什么概念。悔改、重生不是废掉律法;要死去的不是律法,而是我们的罪身,是我们的旧人。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它是亮光,照出我们心中的隐情,照出我们生活在黑暗中的人,让我们看出自己的罪恶。求圣灵帮助我们,坚固我们理性的力量,去战胜我们的肢体,把我们的肢体作为义的器具全然地奉献给上帝。

     

    结束祷告

     
    天父上帝,我们感谢主!我们人生有争战,我们的情欲、我们的理性常常争战。若没有圣灵的帮助,我们常常会被情欲所胜,而击败我们的理性;常常在人生中生出许多后悔的事情,做很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身不由己。但是主啊,靠着主耶稣基督,我们可以治死身体的情欲,不顺从肉体,而顺服圣灵。在基督的恩典中结出成圣的果子,归荣耀给上帝。愿上帝帮助我们,作一个新造的人,作一个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献上祷告,奉基督圣名。阿们!

     

    最近热文

    新约圣书巡航,每周更新

     

     

    复临信仰的根基与使命论坛全集

     

    靠信心互相支撑,借见证互相鼓励,等你来关注!

     

    上帝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诗篇51:10

     

     
     
    0